检察机关派员列席同级审委会制度探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4622.2006.06.013

检察机关派员列席同级审委会制度探讨

引用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具有审判职能,有必要纳入法律监督视野.应当允许检察长委派副检察长或其他检察人员列席同级审委会,列席人员居于法律监督者的地位,享有一定权利和义务.检察机关可以派员列席所有同级审委会会议,但是,实践操作应有所侧重.法院、检察院应当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定专职人员,确立不履行通知义务惩戒机制、检察机关内部保障机制等.列席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形采取会前、会中、会后监督.

检察机关、派员、列席、审判委员会

DF7;D9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3-10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1008-4622

31-2005/D

2006,(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