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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622.2006.03.017

论张家山汉简《收律》

引用
@@ <史记·孝文本纪>记载孝文元年十二月曾下诏:"今犯法者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要求丞相有司等议定办法废除.有司却认为"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所从来远矣",认为最好不变.文帝指出这是"不正之法",废除"收帑诸相坐律令."

张家山汉简、废除、犯法、坐收、文本、史记、妻子、律令、父母、丞相、不变

I20;R16

司法部2003年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基金项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考论"03SFB3003之阶段研究成果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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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5/D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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