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05.01.005
两性平等的新里程碑--我国台湾地区新修正夫妻财产制度述评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亲属编夫妻财产制部分于2002年6月作了较大的修改,其中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所得分配制取代了原有的联合财产制,增设了自由处分金条款,"修法"带有明显的妇女维权色彩.文章重点介绍了"修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并加以评析.
台湾地区、夫妻财产制度、修改
D92;C91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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