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02.03.007
多元化利益主体参与公司治理的路径选择
从本质上讲,公司无非是不同利益主体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所缔结的契约.其中,股东、职工、债权人被并称为公司的三大利益主体,由于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的密切联系,决定了这些利益主体天然地具有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始冲动.因此,本文认为,三大利益主体的介入是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的必由之路.本文为三大利益主体参与公司治理设计的路径是:(1)通过小股东从"消极股东"向"积极股东"的回归避免公司治理中"股东大会空壳化"现象的出现;(2)通过职工持股制度和职工监事制度的建立为职工有效参与公司治理提供制度保障;(3)通过"刺破公司面纱"、银行主债权人及派生诉讼等制度的导入加大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力度.
多元化利益主体、公司治理、路径
F27;D92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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