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1999.04.005
澳门基本法与澳门的法律语言问题
澳门基本法确定了澳门回归后双语制法律语言模式,即将中文和葡文同时确定为用以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正式语言,这是一个与澳门基本法、与澳门的前程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法律问题.本文阐述了中葡双语法律语言模式是顺利实施基本法的必备条件与可靠保证,并从提高澳门原有法律翻译的质量,抓紧推行和完善以双语行政、立法和司法,制定语言政策及其实施计划等方面对加速澳门双语法律语言制的建设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澳门基本法、法律语言模式、语文政策
H31;H05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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