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4513.2010.03.006
后危机时代市场监管体系的法理阐释
后危机时代下,从法理上阐释市场监管体系,对重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解决监管失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市场的扩张和社会的转型,市场监管失灵频频出现,因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需要伦理基础和法律规制;真正自治的行会、行业协会也可以提供某种程度的自我监管.改进商人伦理,缓不济急.因此,当下立刻就可以做、而且属于政府分内的措施,是重设重建市场监管体系,使之更有效地对公众利益承担应有的责任,切实实现社会和谐,逐步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精神.
市场监管、后危机时代、经济法
D922.291(中国法律)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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