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560.2004.01.011
以道德化的政府推行社会教育--理学社会教育实施的一种思路
理学教育家普遍认为,政府在社会教育中承担主要的责任,通过社会教育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是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而其前提则是道德化政府的存在.从这一思路出发,理学教育家对当时政府的性质进行了分析,并为如何推进政府的道德化建设从而更好地推行社会教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当今社会如何推动政府的道德化建设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在社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理学、社会教育、道德化政府、德主刑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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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教育学)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EAB010850;西北师范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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