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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点评:被放逐出文学的剧和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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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决定这个专题做剧作的时候,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剧本并不是一部剧作完整呈现的全部.我们常常说,戏剧是综合性的艺术,是文学、音乐、舞蹈、美术及其他造型艺术等等的合体,就像朱宜在接受我的研究生李涵访谈的时候所说:“我觉得剧本是需要演出来的,写剧本的最终目的是表演.王安忆说过,‘每个故事都有一个最适合它的形式’,即属于它最好的呈现方式.有些故事适合写小说,有些适合演电影,有些适合写成歌.所以一个故事,我之所以已经选择将它写成剧本,就是我认为这是最符合它的一个文体,它应该被演出来.如果仅仅停留在阅读的层面,就会缺少更丰富层次的展现.”是的,“剧本是需要演出来的”“读”剧本能“读”出的“文学”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现在通行的文学史也会涉及到剧作,但我们往往只是根据剧本来衡长论短.适合案头阅读的剧本是不是适合“演出来”?我们不能因为客观存在的大量可以“读”的剧本,比如早已经成为经典的《雷雨》《茶馆》《车站》《野人》等等,以及靠近一些的张献、过士行、田沁鑫、孟京辉、廖一梅等的剧作,这些都是出色的文学文本,就否认事实上剧作最终要“演出来”的.指出这一点,或许是为文学期刊不发表剧本的惯例先做一点小小的辩护.剧和剧作家被逐出文学,文学期刊不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

剧作家

I207.3;J803;I712.073

2017-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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