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114.2007.06.019
浅谈郧西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问题与对策
@@ 郧西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04年11月,几年以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在农业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执法四制"的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公开执法、规范执法、杜绝执法违法现象.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严打击.使农业在我县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得到提高,净化了农资市场,有力地保护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维护了农资生产者和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几年来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郧西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农资市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主管部门、执法工作、责任目标、有法可依、严格执法、违法现象、生产、农资产品、经济损失、监督指导、监督管理、假冒伪劣、基础地位、合法权益
F3(农业经济)
2008-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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