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155.2020.01.009
论虚拟社会治理绩效的三维结构
虚拟社会虽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与映射,但虚拟社会有其特殊性.有效治理虚拟社会,需要准确理解虚拟社会治理绩效的内涵与结构.虚拟社会治理绩效可界定为政府与虚拟社会治理的其他主体对虚拟社会事务进行协作治理的过程中,在维护虚拟社会秩序、提供虚拟社会服务、解决虚拟社会问题、增进虚拟社会主体利益等方所取得的成效.虚拟社会治理绩效具有三维结构,其中,价值结构为秩序和公平,内容结构为合作共治、公共安全、危机应对、公共服务、网民权益和全面发展,驱动结构为需求、工具、权力和制度.此外,虚拟社会治理还需要三个方面的制度安排来保障这种多主体权力结构的有效运行:其一是自律机制;其二是他律机制;其三是互律机制.
虚拟社会、虚拟社会治理、治理绩效
D630(国家行政管理)
2017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互联网’时代社会治理绩效评估的内生性偏差与矫治”项目编号:SK2017A0123
2020-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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