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155.2017.05.010
我国家庭农场雇佣关系中“雇工权”与“成员权”对接研究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其主要劳动力的,但是家庭农场的劳动力需求超出其家庭成员数量时,实现家庭农场雇佣关系中的雇工权便成为我们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家庭农场雇佣关系中的雇工权同成员权、特殊雇佣关系同人身顶股制、商合伙中的劳务出资进行比较研究,可明确使家庭农场雇佣关系中的特殊雇工享有拟制性的“成员权”;对家庭农场特殊雇佣关系中的“雇工权”与“成员权”进行制度对接,可以完善家庭农场的治理结构与经营结构.
家庭农场、雇佣关系、雇工权、成员权、人身顶股
D92(中国法律)
2017-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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