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155.2004.03.016
罚金刑与自由刑执行过程中的相互变更问题初探
我国刑法于1997年修订之后,罚金刑和自由刑的适用范围得以扩大,其重要性更为突出.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罚金刑执行难的问题,对此应当分拒不缴纳罚金与罚金缴纳不能两种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对前者易科自由刑,对后者易科社会服务令;对于执行确有困难的短期自由刑,则应当引入易科罚金制度予以解决.
罚金刑、自由刑、社会服务令、易科制度
D924(中国法律)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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