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73X.2023.02.042
乡村社会治理中村民主体性的发挥——基于温州市梓上村、下章村的调研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乡村治理有效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乡村,乡村治理不仅需要专业群体的领导还需要村民的广泛参与.通过对浙江省温州市梓 上村、下章村两地进行调研,发现在乡村治理中村民的参与具有重要意义.在村民中华侨更是促进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群体,华侨通过反哺家乡、参与家乡治理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更多资源,大大提升了村庄的治理能力.梓上村、下章村通过政策宣讲、福利政策、基层志愿服务、奖惩制度、以侨为"梁"助力华侨参与等方式提升民众认同、保护村民利益、培养集体意识、增强村民参与动力.这些举措都为有效治理乡村(特别是侨乡)提供了借鉴.
共同富裕、乡村社会治理、村民主体性、华侨、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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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6;D63(中国农业经济)
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2022kx147
202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62-16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