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73X.2021.07.017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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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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