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73X.2005.02.008
规模养猪场兽医卫生防疫措施
@@ 1规模养猪场兽医卫生防疫制度
(1)猪场谢绝参观.饲养员及本场其他人员(包括经批准入场的有关技术人员)进入生产区前,必须进入消毒更衣室,更换经紫外线灯照过的工作服、工作帽与水靴后,再趟过盛有2%火碱水的消毒池(水深至少20cm)才能进入猪舍,车辆、用具不准进场,出售肥猪与断奶仔猪时,经专用猪道在场外接运.
规模养猪场、兽医卫生防疫、紫外线灯、消毒池、技术人员、断奶仔猪、饲养员、生产区、工作帽、工作服、更衣室、猪舍、制度、用具、水深、碱水、肥猪、出售、车辆、参观
S851.33(动物医学(兽医学))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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