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596.2021.02.001
社会权力语境下我国体育法学结构变迁研究
随着体育协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体育管理将走向多元共治模式,体育法学相关理论亦需要重新认识与思考,有必要对社会权力语境下的我国体育法学结构变迁展开探讨.介绍不同研究中关于社会权力的概念,以及其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指出社会权力处于公法与私法的中间状态,是混合型权力形态;宽松的发展空间、多元的文化环境是社会权力运行的条件;交涉与互动是社会权力最根本的规则.认为,体育学的基本理念亟需创新、改造,实现从过去的"秩序"向"正义"转向;体育法学研究范畴应进一步扩展,建立适合我国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服务于传统的社会和社会关系的科层制已经落后,要加强组织结构体系变革研究;体育法正向公法私法化方向发展,体育行政行为亟待重塑;社会权力不能完全适用私法规则,应逐步完善体育行政救济责任条款.
社会权力、体育法学、基本理念、正义、组织结构、公法私法化、行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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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体育法学教育进程中的教材体系研究"15BTY050
2021-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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