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596.2016.01.002
论中国竞技体育的社会自治与国家规制
运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对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的管理运行现状进行分析,指出竞技体育政府权力越位或缺位明显,社会自治权限不清,竞技体育社会组织的营利性质、活动范围定位指向不明确.基于社会自治与国家法治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逻辑关系,对竞技体育的社会自治路径进行了规划:明确竞技体育自治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方向发展;完善相关竞技体育自治的国家法律规制.
竞技体育、社会自治、法治、国家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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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1(体育理论)
2012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特色公民社会组织建设与完善研究”HB12FX008;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体育法学教育进程中的教材体系研究”15BTY050
2016-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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