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21.04.017
"风险社会"的宪法结构分析
风险社会是宪法学的一项议题.安全和确定性既是风险社会的利益保护目标,也是宪法上的权利价值.现行《宪法》的安全条款作为风险社会的宪法依据,指向一种"总体国家安全观".对风险社会的宪法控制,是对风险意志而非风险行为的控制,且需通过"国家/公民"的二元结构展开.一方面,国家在应对风险社会中的宪法角色,因应了政治与法律的双重需要,既履行政治系统中的风险决策职能,又承担法律系统中的风险预防义务.另一方面,公民兼具风险制造者和危险承担者的双重身份,虽导致了"普遍信任"与"歧视自由"之间的基本权利价值冲突,但可借助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予以解释.
风险社会、安全、宪法控制、社会系统论、基本权利
D911.01(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宪法实施保障机制的中国特色与制度建构研究"20ZDA030
2021-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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