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9.0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缺席审判程序之审视 ——基于刑事一体化原理之考量
我国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历经特别没收程序和强制医疗程序的"隐性"承认,最终由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确立.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能够经受诉讼参与原则的拷问,在刑事一体化立场亦符合刑罚目的的要求.对比域外立法,我国设置贪污受贿犯罪的缺席审判程序,旨在严密海外追逃、追赃的刑事法网.基于提高诉讼效率、保障被害人权益和彰显刑罚目的的考量,应当在明晰轻罪范畴的基础上构建轻刑案件的缺席审判制度.
刑事一体化、《刑事诉讼法》、缺席审判程序、刑罚目的、轻刑案件
D925.2(中国法律)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海上非传统安全犯罪刑事规制对策"13BFX061;2018年海南省教育厅研究生创新课题"大数据时代网络技术服务领域的刑法介入限度研究"Hyb2018-21
2019-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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