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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8477.2019.01.016

中国古代散文史将赋纳入书写范围刍议——从古代赋文体论述的角度观照

引用
现当代文学史界对于古代赋文体的认识颇不一致,或认为赋是韵文,或认为赋是散文,或认为散体赋是散文、骚体赋是韵文.影响到散文史、散文选本以及诗歌史著作,就呈现出或叙论赋或不叙论赋、或选录赋或不选录赋的混乱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对于"赋"的文体属性缺乏明确认识.而考察中国古代的赋文体论述,则可发现自两汉至明清的论赋者始终坚持着"赋出于诗"、赋"要皆属诗"、"赋当以诗为体、而不当以文为体"的基本认识,体认着赋为"有韵之文"的文体归属.因此,尊重并吸取古代赋体论述的科学见解,消除当代文学史著作及散文选本将"赋"列入"散文"范围的误解,不仅能纠正以赋隶文和韵散不辨的分属混乱,也能减少赋篇选录和学术研究的交叉重复.

文体论、赋、散文、古代散文史、书写范围

I207.6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赋学编年史"17ZDA240

2019-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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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477

42-1112/C

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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