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8.03.020
网络服务商刑事立法的教义学回应与限缩路径探究
犯罪在网络空间的代际演变过程中引发共犯参与归责模式的进退维谷,司法解释与《刑法修正案(九)》相继采取网络共犯正犯化的立法模式予以应对,理论界亦视其为破解网络共犯困局的“万能钥匙”.但是,此种延展法益保护触角的预防性立法存在诸多值得商榷之处,不能片面推而广之.立足本土共犯立法例,整合解释学智识资源以求化解网络异化难题.建构以“技术控制”原理解读网络不法归责目的对实现网络服务商刑事责任的教义限缩意义重大,应建立将归责重心从立法转向刑事政策导向的目的理性的教义学体系.
网络服务商、共犯归责、技术控制、教义限缩
D924.11(中国法律)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海上非传统安全犯罪刑事规制对策”13BFX061;2017年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网络共犯归责模式的教义学检讨和重塑”CLS2017D54
2018-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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