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6.07.022
民事诉讼准备程序失权制度之德国经验与借鉴
德国民事司法实践中的诉讼迟延现象催生了准备程序失权制度。作为程序准备方式与失权制裁间的重要联结概念,诉讼促进义务正当化了准备程序失权制度。准备程序失权涵括攻击防御方法、逾时提出、迟延诉讼、因果关系以及归责事由等五要素。我国准备程序失权制度具有被限制的正当性,应通过分级排列诉讼资料预告法院的方式实现诉讼促进义务的具体化,将准备程序失权的性质界定为一般诉讼促进义务之违反,合理构筑准备程序失权要件的该当性。我国准备程序失权制度的程序设计应适用强制失权制度,强化法官对具体失权事项的释明义务,对失权要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宜采取保守姿态。
准备程序失权、诉讼促进义务、集中审理原则、失权要件
D926.1(中国法律)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准备程序失权制度研究”B2014030106069;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民事裁判中的司法控制与结果导向方法研究”YKC201501083。
2016-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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