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6.07.014
“礼”、“和”思想的价值意蕴与法治展开
《论语·学而》中有子对“礼”与“和”关系的论述,微言大义。采用不同于学界通说的断句方式后我们发现,有子的论述是对西方法学界探讨近两千年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冲突的儒学表述。有子的表述揭示了“礼”与“和”之间的紧张关系:若重视“礼”,忽视“和”,则法律会走向僵化和形式主义;若重视“和”,而忽视“礼‘,法律虚无主义会使得司法成本升高。后世儒家学者为了解决此矛盾,实现“礼”与“和”在实践中的结合,提出了贤人政治的设想。目前而言,有子的论述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既应该避免法律虚无主义,也应该避免法律万能主义,实现法律形式主义与法律实质主义的有机结合。
礼、和、形式正义、实质正义、中庸
B222.5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6-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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