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4.08.022
东周时期女性艺人社会地位管窥--以有关齐国女乐的文献与考古发现为视角
女乐是我国古代特殊的艺人群体,周代是男权社会性别制度的初始阶段,女性所受禁锢和歧视程度尚不若后世之剧烈,然而较之前代和后世的女性艺人,东周时期女乐的命途反而更显多舛,她们不仅是男性统治者生前的玩物和交易品,还常常在主人死后为之随葬。色、艺俱佳的东周齐国女乐见诸《史记》、《论语》等典籍,从考证齐国女乐的真实存在入手,可窥见东周时期女性艺人社会地位的整体状况。
东周、齐国、女乐、女性艺人、社会地位
K224;K225(奴隶社会(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5年))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东周齐国乐器研究》12YJC760061;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鲁中、鲁北地区出土东周乐器的音乐考古学观察》IFW12006。
2014-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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