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4.02.031
新刑诉法呼唤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表现为一种司法交易,而本质上却是一种对追溯证明艰难的妥协,更具有实践必要性。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最大限度地消弭证人出庭作证的心理恐惧,也为获取自愿性言辞证据提供激励性保障。新刑诉法对该制度规定的缺失必然导致其新增的“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与“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再次沦为制度的“花瓶”。污点证人作证制度难免伤及实体公正,应对其案件范围、豁免模式、适用程序、保障措施等作出理性设计。此外,要规范作证的方式和内容,警惕“狱侦耳目”的伪证行为。
新刑诉法、污点证人、豁免
D925.2(中国法律)
2014-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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