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3.09.037
行政诉讼诉前程序研究——基于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系统化理论
诉前程序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主要是指行政复议程序.诉前程序一词比前置程序更直观、恰当地表述行政复议对于行政诉讼的特点,表明了行政复议程序的独立性.行政复议的基本性质和特点是行政性和再审查性,因此应当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专业、效率、便民的优势,坚持行政复议主动性之特点,增强行政复议机构地位之独立性,加强行政复议的程序性.行政诉讼法修改时应当明确诉讼类型,扩大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诉前程序、诉讼类型
DF312(行政法)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资助项目"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多种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3-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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