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3.01.044
住房租赁法中的正当理由规则及其借鉴意义
正当理由规则是美、日、德等国住房租赁法中颇具特色的一项制度,与传统规则相比,该规则的特点是:其一,在定期租赁中,若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请求续租,则非有正当理由,出租人不得拒绝;其二,在不定期租赁中,出租人并不享有任意解除权,非有正当理由,出租人不得解除租赁合同.我国目前所采纳的依然是传统规则,但为了维系租赁关系的存续,保护住房承租人及其家人基本的居住利益,我国可以考虑引入正当理由规则.
正当理由、住房租赁、出租人、承租人
D913.6(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住房租赁法的立法宗旨与制度建构"11YJC820179;"高水平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085工程"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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