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2.12.040
中国商标立法:成就、问题与走向
自1983年《商标法》实施以来,我国商标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随着我国社会转型进程加快,我国商标法面临着国情的巨变与国际形势的挑战,第三次修改迫在眉睫.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应立足于商标权的私权属性,采用商标显著性受损害之虞作为侵权判断标准,有限制地引入商标共存制度,以实现商标法的公平与秩序价值.
商标法、市场经济、私权观念、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DF523.3(民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侵害商标权判定标准研究"10XFX0015;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重点项目"《反假冒贸易协定》的‘TRIPs-plus’条款研究"2011XZYJS019
2013-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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