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2.04.040
论中国社会转型期司法机关法律意识的变迁
中国社会转型期政治、经济的大力发展导致了社会各主体法律意识的巨大变迁.其中司法机关法律意识的变迁可以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在价值理念方面的变迁表现为从专政工具转变为民权保障;在审判方式方面的变迁表现为从职权主义趋向于当事人主义;在对公正的追求方面表现为从重实体公正转变为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社会转型期、司法机关、法律意识、变迁
DF044(法的理论(法学))
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然与应然:人大对法院的监督关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10CFXZ08
201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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