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1.02.039
对"检警一体化"侦控模式的质疑——兼论构建"检警协作"侦控模式
为了解决我国检警关系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学者提出我国应建立"检警一体化"侦控模式.虽然这种侦控模式能提高追诉犯罪的效率,但是它违反了我国宪法规定,有悖检察权的本质,不利于保护人权.而且这种侦控模式改革成本过高,不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宜构建"检警协作"侦控模式.该模式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建立检警协作信息平台;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建立委托侦查制度.
检警关系、侦控模式、检警一体化、检警协作
DF84(司法制度)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09年度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重点课题"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HJ2009A08
2011-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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