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1.02.033
论《聊斋志异》人物形象和情节的"怪诞"创作
在中国古代的神异小说和狐鬼题材文学作品中,"怪诞"是常见的一种文学创作方式.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是其中的集大成者.<聊斋志异>的创作方式符合文学作品形成"怪诞"的三个必要条件:"同体共时性"、"反常化"手法以及极度夸张的表现方法.以夸张手法形成的怪诞创作方式,必然同时伴随有奇异想象的成分;二者是构建怪诞方式的一体孪生之两面.溯源追始,包括<聊斋志异>在内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怪诞创作方式,一方面源于人类寻求"反常化"的固有心理,另一方面源于原始人类万物有灵的思维方式.正是从远古走来并在古代文艺创作领域长存的万物有灵观和相应的意象化造型方法,导致了"怪诞"创作方式在运用和表现上的普遍性.
聊斋志异、人物形象、情节、怪诞、创作
I207.7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优秀中青年创新团队基金
2011-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2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