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9.07.013
论民间组织与农村村民自治的发展
由于缺少民间组织条件,当代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在国家权力、村庄精英和村民三重权力博弈失衡格局下举步维艰.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可以使村民摆脱原子式的堆积状态、促进农村多中心治理格局形成和现代公民社会形成,打破农村现有的三重权力架构,最终促进村民自治的发展.目前,农村民间组织虽然数量庞大,增长迅速,但是正在面临种种发展难题,还没有在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改变此种状况,只有加快转变思想认识,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注重引导,建立自律机制,破除现有发展模式的种种弊端,培育农村民间组织发展的可持续模式,才能使农村民间组织走出发展困境.
农村村民自治、民间组织、多中心治理、公民社会
F302.2(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体制改革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07ASH01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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