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9.02.039
浅谈利益衡量的若干基础问题
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主要为反对概念法学而提出的口号,其实质是要求置重法的实际效能,突出法律对法共同体中诸欲求及欲求倾向的满足.概念法学漠视实际利益,使司法实践成为逻辑推理的游戏,利益衡量的出现具有历史必然性.在具体案件中达致利益衡量具有基本的操作过程,法官需要在不同利益类型之问进行眼光流转并加以平衡,好的法官在这一过程中能够尽量摆脱无关因素的影响.利益衡量存在一定的合理界限,先天的主观色彩和实际操作上的不严密会造成利益衡量的滥用.当为而不为、不当为而为、当为而错为是利益衡量滥用的基本样态.
利益衡量、价值判断、操作过程、界限
DF08(法的理论(法学))
2009-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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