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8.06.042
网络服务商在博客侵权中的责任认定——兼谈网络服务商的免责事由
博客侵权是近几年随着博客这种新兴的传播形式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侵权现象.在博客侵权案件中,网络服务商扮演中介者的角色,因此,在责任的认定上,网络服务商应承担过错责任.另外,网络服务商还应有消极审查义务适当履行的免责、受害者无法举证网络服务商"明知"侵权信息没有采取措施的免责、受害者权利受到侵害而没向网络服务商提出救济的免责等免责事由.
中介者、过错责任、免责
DF529(民法)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博客网络传播中的侵权问题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07B38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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