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8.06.041
区际法律规避的性质与效力
区际法律规避和国际法律规避同样因为各法域间的法律制度差异而出现,是现实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区际法律规避的性质和国际私法一样,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不应与公共秩序保留混为一谈.判定区际法律规避行为有效性要考察其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对它的效力的判定,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冲突法理论的发展.
法律差异、法律规避、法律选择
DF97(国际法)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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