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6.11.008
建构和谐行政关系论要
和谐行政关系指政府内部、政府与外部的关系动态地处于结构合理、功能优良、平和稳定而又活跃有序的状态.作为一种主要的社会关系,和谐行政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利益关系,其内容展开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非政府公共部门、公务员与公民及其政府内部等领域.建构和谐的行政关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分配、协调发展、民主法治、诚实互信的原则.
和谐行政关系、系统、内容、原则
D6(中国政治)
2006-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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