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5.06.013
论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有限原则
公共利益是典型的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公共利益常常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混淆在一起,公共利益的表象性往往掩盖了其以个人利益为起点和归宿的本质内容,甚至抹杀了个人利益.在行政行为中,公共利益是有限的,它无法逾越产权保护原则、比例原则、行政补偿原则的界限,正是这三大原则构成了对公共利益的限制.
公共利益有限原则、产权保护原则、比例原则、补偿原则
DF3(行政法)
2005-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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