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5.04.052
亲属拒证权浅见
设立拒证权符合国际刑事诉讼发展趋势,符合人类最基本的人伦理念-人性,符合经济学帕累托效益原理.我国在未来刑事诉讼证据立法中增设亲属拒证权的同时,刑事实体法也要作相应的修改.并须注意以下几点:1、把亲属明确限定在近亲属的范围内.2、明确拒证权内容,将其限定在拒绝提供和保守秘密的范围内.3、实体法上限定可行使拒证权的罪行的范围.4、其他一般普通犯罪的窝藏罪、包庇罪、伪证罪、毁证、妨碍作证罪对于近亲属犯该罪主罪的,刑法应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区别规定,但对于为自己取得利益或物质报偿为目的而藏匿犯罪近亲属者除外,即必须是出于亲情关系而为之.
亲属拒证权、证人证言、窝藏、包庇
D9(法律)
2005-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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