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3.08.013
论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
如何正确认识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是当前法学理论和实践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宪法基本权利应当具有直接效力,这种效力源于宪法本身的最高效力和法律权利的基本属性,它具有广泛性、具体性、现实性和可诉性的特征.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有3种基本表现形式:基本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效力;基本权利对私人之间活动的效力:基本权利对社会生活的效力.宪法基本权利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基本权利的普通法律具体化、基本权利的直接适用和对基本权利的司法解释3种途径来完成.
宪法基本权利、效力、表现形式、途径
D911(法学各部门)
200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