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2.09.022
“入世”与现代金融法律制度改革探析
随着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的逐步开放,金融业将成为各国资本激烈竞争的行业。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在金融交易、金融监管、金融宏观调控等方面进行制度性改革,由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机制转向有条件地混业经营机制,由多元化分散监管体制转向一元化集中监管体制并加强国际层面上的监管合作,由金融调控的重强制性与计划性转向重引导性与市场性,从而建立起既与国际相接轨,又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金融法制体系。
WTO、金融法制、混业经营、金融监管、金融调控
D922.28(中国法律)
2004-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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