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行政问责的法律文本分析与问责法制的完善
我国建立有包括问责主体、客体、内容、方式和结果的完整教育问责制度.但是缺乏异体问责;问责内容层次偏低;缺乏政治责任和道义问责;缺乏科学严密的问责程序.教育行政问责的完善需要进行法制化建设,扩大教育民主参与与监督的力度,完善问责体系与机制,使教育问责常态化、程序化.
教育问责、教育法律、问责体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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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26(中国教育事业)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行政问责的制度体系研究"DFA090334
2013-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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