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农作物品种名录
@@ 自2000年我国实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截至到2004年9月1日,农业部已对503个农作物新品种授予了新品种权(详见下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这些新品种自农业部初审合格公告之日起即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否则,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品种权保护、农作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品种权人、商业目、人民共和国、利害关系人、重复使用、政府农业、行政部门、新品种权、提起诉讼、授权、生产、人民法院、法律保护、保护制度、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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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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