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40.2014.04.007
从督查房县“三农”工作情况看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意义
根据“十督[2014]4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市委2014年1号文件的督办通知》和《督查方案》要求,笔者有幸参加了市委组织的第四督查组于6月23~25日对房县贯彻落实中央和十堰市委1号文件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在集中听取房县县委、政府综合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将督查采取“听、查、看、谈”等方式,重点检查了野人谷、城关、军店、化龙堰、窑淮等乡镇的“竹房城镇带、生态家园、特色产业发展、农村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稻花香酒厂房县分厂、庐陵王酒庄、聚达食品、武当动物药业、神农本草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情况.从督查情况可以看出,涉及“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都需要农机化作支撑,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
督查、房县、三农、工作情况、农业现代化、文件、农产品加工、生态家园、企业发展、点检查、改革创新、督办、动物药业、产业发展、十堰市、农机化、庐陵王、机械化、城镇带、组织
TP3;C93
2014-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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