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40.2006.05.013
武汉市拟修订《武汉市农业机械服务管理条例》
@@ 《武汉市农业机械服务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1998年4月24日由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25日由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施行,至今已经8年.8年来,《条例》对全市农业机械的科学研究、生产、鉴定、销售、推广、使用、维修、人员培训、投诉、监理等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依法治机、依法管机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机工作的领导,使农机部门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条例》的贯彻实施也为全市农机执法工作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社会环境.《条例》的颁布,是我市农机化事业发展史上的重大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机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加速了全市农机化发展的进程.
武汉市、修订、农业机械、服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机工作、管理条例、农机化事业、农机化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治机、社会环境、人员培训、农机部门、科学研究、会议、工作创造、法规环境、制度化
F3(农业经济)
2008-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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