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科学、合理、正确界定各种类型的拖拉机性质将拖拉机多功能运输机、拖拉机变形运输机、手扶变形运输机明确为拖拉机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003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第8条、第9条、第13条、第19条、第23条明确规定,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使的职权;第20条规定,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科学、各种类型、拖拉机、多功能、运输机、变形、主管部门、农业机械、全国人大常委会、交通管理部门、驾驶培训学校、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行驶、公安机关、道路、培训班、资格、会议
S221(农业机械及农具)
2008-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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