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708.2020.06.011
浅析第三人惊吓打击侵权行为的认定
在第三人惊吓打击案件中,我国法院以侵害健康权为标准判断行为不法性之所在具有固有缺陷.究其根本,惊吓打击行为侵害第三人精神安宁权,使之遭受精神打击造成精神痛苦.应根据加害行为人对直接受害人主观状态过错类型,结合"时空上的关联性"、"亲身感知方式"和"直接受害人损害后果具有严重性"等要素探讨其对第三人的主观过错的认定标准.
惊吓打击、精神安宁权、故意、过失、不作为
20
D923(中国法律)
2020-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