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708.2008.01.017
市场经济逻辑下的政府职能
市场的商品理性核算、货币交换媒介和契约平等的逻辑,在竞争的市场机制下体现了权利平等的个体自主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本质.社会主义与具有"普照之光"的市场经济的结合解除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逻辑整体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构建,应综合考量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保障市场活力和挽救"市场失败"、回应市场需求和以市场方式改进政府职能三者的逻辑统一.
市场逻辑、市场经济、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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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45.5(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
江苏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05SJD720013
2008-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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