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925.2010.01.009
试论公共图书馆的法治环境
立法是图书馆事业繁荣与发展的根本前提.然而,确保法律实施则需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所谓法制环境,应该是立法、执法、守法、监督法律实施相统一的完整链条.但是,目前我国图书馆特别是公共图书馆的法制环境并不乐观:一是立法严重滞后;二是相关法律很少关注到图书馆;三是人们的图书馆法治观念还很淡薄.鉴于此,一要加强对图书馆及其法治建设的宣传教育,二要加速图书馆立法及与图书馆相关的国际条约、协定的研究.建议行政机关对现行法律中涉及图书馆的规定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纳入执法责任制.
图书馆事业、公共图书馆、法制环境、图书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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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10-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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