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392.2010.02.013
新《保险法》框架下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的思考
我国的保险监管在目标、技术以及监管实践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任务艰巨、缺乏完整的保险监管体系等.新<保险法>在保险监管方面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弥补了原<保险法>在这方面的不足.监管工作应当严格依据新<保险法>,调整监管目标,转变监管思路,优化监管手段,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
新《保险法》、保险监管、偿付能力
F831(金融、银行)
2010-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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