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392.2000.08.026
德国金融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德国银行制度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
德国实行的是"二级银行制度",第一级是联邦中央银行,它有权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第二级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公立银行、私人银行、信用合作社银行等.商业银行实行的是"全面"银行制度,即:商业银行可以从事各种金融业务,既可以从事长短期资金融通,也可以从事证券投资与信托投资等.
德国、二级银行制度、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资金融通、中央银行、证券投资、银行监管、信托投资、金融业务、金融机构、货币政策、法律基础、长短期、联邦
D9(法律)
2006-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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